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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转发:中央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院2025年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组织管理

一、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确保考核安全和录取公平。

三、学院成立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务管理、安全保密、考核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成立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第二条 考生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中(一)至(七)中的一项:

(一)英语: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50分(含)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考试四级或八级合格,或雅思成绩(IELTS)≥6.0,或托福成绩(TOEFL)≥80

(二)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八级,日本语能力测试N1证书(JLPT);

(三)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八级,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2及以上等级证书;

(四)德语:通过德语专业八级,德福证书[16分(含)以上],德国高校外国申请者入学德语考试二级及以上等级(DSH),歌德语言等级证书B2及以上;

(五)法语:通过法语专业八级,法文水平考试B2及以上等级证书(TCF/TEF);

(六)西班牙语:通过西班牙语专业八级,西班牙语DELE考试B2及以上等级;

(七)在以上指定语种的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论文用非中文写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

二、本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实,即取消考核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人数

具体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220

(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jszs.muc.edu.cn/(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

(三)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博士报名平台,进行注册。

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和相关电子材料。

3.网上支付报名费。

1)提交报名表后,在网上在线支付报名费200元。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现场缴费和邮政汇款。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报名费。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务必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在报名网站上提交如下材料:

(一)学位论文:非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电子文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学位论文摘要、目录和部分章节的PDF电子文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二)综合申请材料(材料需由原件清晰扫描为电子版,且按照以下编号排序合并为一个PDF电子文件,加上封面和目录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外语水平证明;

2.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个人陈述

个人陈述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及个人优势,字数不超过2000字;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见附件)。注意:签字部分务必由专家本人签字,务必为正高级(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否则材料审核不合格;

5.研究计划书

研究计划书包括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将要开展的研究问题、研究思路、文献综述、理论基础、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内容设计、研究方法及研究创新性等内容,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

6.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名,定向考生须加盖定向单位公章;

7.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扫描(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或提供研究生证扫描件,入学时须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有效身份证正反清晰扫描为一张图;

9.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扫描件、正式出版专著的相关信息扫描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全书电子版)、相关的获奖证书扫描件、课题结项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以上材料按编号顺序原件清晰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网站,报名结束后不再接收材料;

(二)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申请人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五条 审核程序

一、资格初审

(一)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分别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二)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视为审查不合格。

二、学科复核

(一)招生导师评分:招生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形成导师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

(二)专家评分:学院组织三名本专业专家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科研能力评价,从教育背景、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匿名评分,形成专家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该项成绩为三名专家所给出成绩的平均分。

(三)材料评议总成绩计算:该项成绩为百分制,包括导师科研能力评价成绩和专家科研能力评价成绩,分别占材料评议总成绩的50%。材料评议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轮考核程序。

(四)审核时间及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20254月中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总成绩和外语水平,依据导师招生名额,原则上分专业分导师按照1:3的比例择优差额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五)综合考核名单公示:学院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第六条 综合考核程序

一、综合考核

(一)考核日期:2025430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具体考场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笔试和面试。

二、现场资格复审

学院将在综合考核前对申请者资格进行现场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思想政治审核表(空白表从网上下载)以供查验。凡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三、笔试

笔试按照专业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素养。笔试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成绩、试卷等考试材料。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面试

由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该项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成绩分别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50%

六、最终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材料评议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

七、最终成绩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5天。


第七条 录取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考生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二、第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经考生本人同意,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本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名下。

三、材料评议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五、本院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考生)比例不超过本院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15%


第八条 纪律监督

一、实行校院两级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负责纪检的领导对招录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二、考核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010-68932544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学制学费、奖助学金、毕业就业等按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二、咨询邮箱:zhmzgtt11@126.com

办公地址: 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北智楼225室。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