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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非艺体类专业复试线为90分。

艺体类学术型硕士专业复试线为75分

艺体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复试线为60分。

二、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学院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等,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件。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需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需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法律等专业研究生,还应提交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材料。

(二)复试费缴纳。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在复试时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考生登陆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完成缴纳复试费,并截图保存好缴费相关凭证。

1.登陆地址:https://yjszs.muc.edu.cn/

2.登陆方式:考生点击上述地址后,点击“硕士复试平台”,输入考生编号(10052开头的15位数)、身份证号、姓名登陆后,点击“在线支付—网上缴费”,完成缴费程序。

3.各位考生应按照所报考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学院对截止日期未做明确规定的,考生至少应在复试开始前2天完成缴费。

三)资格审核形式与时间由各学院自主确定。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学院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形式和时间

复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学院将于6月20日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学院提前确定,并告知参加复试考生。

四、成绩计算及公示

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总分×50%+复试成绩×50%。

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

、违规处理责任追究

(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线上复试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缩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二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情况,酌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额。

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复议与监督

(一加强管理与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要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把质量关,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组成员招生行为的管理领导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

(二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其它事宜

(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线上缴纳,除复试费外,学院在复试中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

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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