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我校拟录取的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博研究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一次性调入我校。
2.学校不予接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
3.档案接收时间
(1)考生为我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第二学位在读学生)、已申请档案留存在学校的我校往届毕业生不需要个人申请调档,学校将直接统筹拟录取学院进行学生在校档案流转管理;
(2)非我校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和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档案集中接收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9月10日,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拟录取学生应及时联系并向档案现在保管单位提供学校研究生院的调档函,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学生全部人事档案一次性完整转寄至我校,以免因档案未按学校要求寄送,影响考生的正式录取与入学报到。
4.拟录取学生个人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事宜请直接联系学生拟录取学院咨询办理,学生党团组织关系全部材料可在入学报到时直接交至拟录取学院党团组织。
5.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仅接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邮寄到校的学生档案。学校严禁学生个人自带档案到校,拒收其他快递形式转递档案。拟录取学生入学报到后,可以自行联系档案寄出单位查询档案邮寄物流单号信息,也可通过拟录取学院确认个人档案是否到校。未按照学校调档要求邮寄的学生档案,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及档案寄出单位负责。
6.学生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材料齐全后一次性寄出。学生档案必须密封并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档案寄出单位公章。学校学生档案室将在档案接收时间截止后通过学院及时告知拟录取学生档案到校情况,并通知档案材料不齐全学生补交相关档案材料。非因不可抗力,档案未按照要求到校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和学籍注册资格。
7.档案咨询电话:010-6893152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