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10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2〕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

(四)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在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考查考生对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以及对具体研究方向把握的程度。

二、综合考核有关要求

(一)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1.按照外国语成绩合格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考核名单,综合考核差额比按照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执行,若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但不足综合考核差额比的专业,可以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核名单。等额综合考核仅限于合格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

2.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综合考核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并负责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参加各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二)报考资格复审

1.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请登录“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 (http://grsjy.muc.edu.cn/)提交《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考生)、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硕士考生)、《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骨干考生提供)的电子版,并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邮寄给报考学院。资格复审所需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提交时间和邮寄地址详见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各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方式、时间和内容

1.综合考核方式:学校各博士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时间:以各学院公布的本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5月15日之前完成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详见各招生学院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四)网络远程综合考核准备

1.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系统选择。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网络远程综合考核主系统和备用系统,同时学院要安排专人与网络远程综合考核技术保障组加强沟通,做好系统的调试、培训以及维护工作,确保熟练操作系统。

2.学院建立综合考核考生工作群。综合考核前学院须与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取得联系,组建考生工作群,了解考生网络远程考核的场地、网络环境、电子设备准备情况,并做好记录,对有困难的学生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同时要向考生详细解释综合考核方案、综合考核系统的使用,并重点介绍综合考核程序,比如综合考核时间、顺序、候场要求、考核纪律、考核诚信承诺、进入和退出考核系统等要求。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应加强对考生工作群的管理,防止产生舆情。

3.做好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系统模拟测试工作。学院在综合考核前要安排专人协助综合考核技术保障组做好系统的调试和考生模拟测试等工作。

4.学生参加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的准备。考生应按照学院的要求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线上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带有清晰摄像头且电量充足的电脑1台和手机1部(或2部手机),根据需要准备外接麦克风、摄像头、手机支架、音箱设备。确定独立安静且网络良好的地点和环境。“双机位”不要在同一种网络环境,手机话费充足,确保移动网络信号持续。电脑用于正面线上复试,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5米左右,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坐姿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不得遮住双耳,不戴帽子、不戴饰品、口罩、墨镜、耳机。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缩屏,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等。

5.身份确认。考生进入网络远程综合考核考场前(候场区),学院应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主要为人证(身份证照片)、人脸(考生本人)的比对,防止替考情况发生。

三、同等学力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一)进入综合考核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由研究生院通过网络远程考试的方式统一组织,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同等学力考生政治理论课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二)进入综合考核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综合考核阶段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采取网络远程笔试形式,具体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并安排专人监考。加试的业务课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

最终成绩计算按照各学院公布的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五、录取原则

(一)各学院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进行公示。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录取结果负责。

(二)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四)各学院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援疆博士师资”考生)比例不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20%。

(五)若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学院可进行调剂,调剂只接收本校同专业进入综合考核的学生,原则上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可以录取调剂考生。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对综合考核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过程和考核内容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资格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于违纪违规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定向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七、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在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68938708

八、其他事宜

(一)硕博连读预接收考生不再参加综合考核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三)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拟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


附件:

1.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2.学历学籍认证办法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0日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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