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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进行复审的通知

根据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安排,在正式录取前将对已接收的2023年推免生进行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近期学习情况及思想政治表现审查

推免生下载并填写附件《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近期学习情况审查表》及《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于5月24日前交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至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北智楼314)。成绩不及格和思想政治表现审查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审查

考生于入学报到时校验本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凡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学生的档案、户籍转到生源地。入学3个月内,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相关资格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北智楼314室

接收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38708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