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由于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未按要求提交材料,部分立项名单无法按时公示,现补充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5月26日-6月2日(截止时间15:00)
受理意见部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受理意见方式:书面材料
受理办公室电话:68932359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有具体反映事实,否则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将确定上述名单为2017年研究生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2017年研究生科研项目立项公示名单20170526.xlsx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